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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13冊: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is unavailable, but you can change that!

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?關於基督徒的生活,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,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。他說,『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,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。他乃是說到,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。扼要的說,就是我不再活著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。這正是本書所闡明的。

以下的基督徒生活。然而我們怎樣纔能過一種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呢?我們是怎樣進入的呢?當然,首先我們必須得着罪的赦免,必須得着稱義,必須與神相安;這些是我們不可少的基礎。但是即使我們有了因信基督而建立的基礎,照着上面所說的,明顯的我們還必須再往前去。 所以我們看見,血是在客觀方面對付我們的罪行。主耶穌作爲我們的代替,已經爲我們在十字架上,擔當了我們的罪,所以就爲我們取得了赦免、稱義與和好。現在我們必須再進一步在神的計畫裏,明白祂如何對付我們裏面的罪性。血能彀洗淨我的眾罪,但是血不能洗淨我這個『舊人』。我這個舊人需要十字架來釘死。血對付罪行,而十字架對付罪人。 在羅馬書頭四章裏面,你難得找到『罪人』這一個辭。因爲在那幾章裏面,主題並不是罪人,主題乃是他所犯的罪。『罪人』這一個辭,到了五章纔開始顯著。我們注意那裏怎樣開始說到罪人,這是很重要的。在五章裏面,罪人之所以稱爲罪人,並不是因爲他犯了罪,乃是因爲他生而爲罪人。這個區別是很重要的。傳福音的人常常喜歡用羅馬三章二十三節,『世人都犯了罪,』來說服人,使人知道他是一個罪人;但是嚴格說,引用這一節聖經來證明人是罪人,並不合理,如此引用這一節聖經,有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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